关于开展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玲”青年教师奖、学生“恩玲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学院教师,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陕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恩玲”青年教师奖评选暂行办法》、《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玲奖(助)学金”评审方案(学生部分)》要求,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恩玲”青年教师奖、学生“恩玲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恩玲”青年教师奖
文学院所有在职在岗、年龄在45岁以下专任教师(文献学教师可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参评。(本年度获得宝钢教师奖、明德教师奖、启夏英华优秀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的教师不再参与该奖项的评选。)
(二)学生“恩玲”奖(助)学金
1.具有陕西师范大学学籍,文学院在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和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2. 本年度内,个人累计获得各类奖助学金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者,原则上不再申报该奖(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名额及奖金分配、评选原则程序及组织领导机构详见《陕西西师范 大学文学院“恩玲”青年教师奖评选暂行办法》和《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玲奖(助)学金”评审方案(学生部分)》。
三、时间安排
12月8日,发布通知和评审办法。
12月11——14日报名。
12月15日——22日工作小组审核。
12月23日——25日评审委员会审核。
12月26日——28日学院公示。
12月29日,颁奖大会。
四、提交材料
1. 教师、学生填写申请表均一式三份。教师评审表由所在教研室填写推荐意见并于规定日期内交到学院112办公室黎秋阳老师处。学生申请表交给辅导员。
2. 本科生提交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申请助学金可不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助学金须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4. 申请表中提及的各类获奖、志愿活动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希望各位老师、同学们认真阅读评奖办法,积极参与申报。
附件:打包下载
1. 《陕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恩玲”青年教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2.《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玲奖(助)学金”评审方案(学生部分)》
3.《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科生“恩玲奖学金”申请表》
4.《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科生“恩玲助学金”申请表》
5.《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恩玲奖学金”申请表》
6.《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恩玲助学金”申请表》
7. 《“恩玲”青年教师奖评审表》
开元平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